“三首”产品是首台套沉大技术设备、首批次新资料和首版次软件等的简称。系指经过创新,其种类、规格或技术参数实现沉大突破、占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获得市场业绩的设备、主题部件、节造系统、关键基础资料和软件系统等。
申报前提
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切合以下前提:
(一)申请单元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出产、设计、关键部件造作、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产生沉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变乱。
(二)申请产品切合国度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造需要目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给能力,市场远景较好。
(四)申请单元在国内表依法占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获得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汇报。属于国度有特殊行业治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用具、压力容器等),需拥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宣告的产品出产许可证。属于国度执行强造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造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切合设计或尺度要求。

